2011年3月16日 星期三

ECFA文本 不明定自由化時程


(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14日電)經濟部國貿局長黃志鵬今天說,ECFA文本沒有明定自由化完成的時間,只以「盡速完成」代替。對於貿易正常化、自由化以及國際連結等敏感字眼,也以中性模糊方式處理。



黃志鵬說,ECFA是兩岸特色的經濟協議,是在世界貿易組織(WTO)原則下,考量雙方積極條件簽署,因此會以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的名義簽署。他也強調,「ECFA簽署後,台灣會通知WTO」。

兩岸ECFA第 3次正式協商昨天在北京結束,經濟部常務次長梁國新表示,是否進行第 4次ECFA協商,完全看功能決定;他說,目前清單與技術方面還未完全達成共識,雙方技術階層會繼續溝通。

梁國新強調,如果雙方溝通能夠達成共識,即不需要舉辦第 4次ECFA正式協商,如果沒有辦法達成共識,按照程序再經過一次協商「也不是不可能」,但他希望兩岸在工作階層就能夠達成共識。

台灣ECFA主談人黃志鵬今天在記者會上強調,ECFA文本已經達成共識,他坦言,「文本是經過雙方拉扯、立場表達堅持下來的文字」。

對於曾經引起討論的「國際連結」字眼、何時完成兩岸全面整合的自由化時程以及大陸要求兩岸經貿正常化等字眼,黃志鵬表示,都以中性模糊的方式處理,不會帶給任何一方困擾。

黃志鵬強調,兩岸ECFA是本著世界貿易組織的原則,考量雙方的積極條件簽署完成;文本精簡扼要,字字斟酌。ECFA以兩會名義簽署是共識,平等互惠也是共識,先有架構再進入貨品貿易、服務業貿易自由化,循序漸進。

部分人士對於未來10年或15年與大陸完成自由化整合有疑慮,黃志鵬強調,文本並未明確寫出自由化完成的時程,只有「盡速完成」字眼,第 1階段先實施早期收穫清單,第 2階段再進行後續協商,可以保留兩岸自由化的推動彈性。990614

文章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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