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位劉先生,10年前被堂姪盜刷
信用卡,積欠銀行團102萬,事後堂姪被依偽造文書遭判刑,而劉先生卻被其中一家銀行要求償還卡債和利息,每個月都要扣薪近2萬元,等於是替主嫌背債,大喊冤枉。
信用卡被盜刷,必須常上法院開庭,已經夠倒楣,如今每個月還得被扣薪15000多元,劉先生越想越氣。
10年前,老家的堂姪以創業要找保人為由,騙走他的身分證還有工作證明,一口氣向四家銀行申請信用卡盜刷,還預借現金,事後,堂姪被判刑,劉先生卻收到一家銀行的法院強制支付命令,要他償還卡債和利息,總共29萬元。
法院一方面認定他是被盜刷的受害人,一方面又要他賠錢給銀行,他認為不合邏輯,但銀行表示,一切依法處理,如有異議,交由法官定奪。
文章來源: 民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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