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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0日 星期三
社會住宅 2週內公布地點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31日電)政府規劃興建社會住宅, 2週內將從大台北挑選3至4處土地,興建1000餘戶社會住宅。內政部長江宜樺今晚說,首波年底前著手辦理,明年會再陸續推出,希望形成長期的住宅政策。
營建署從國防部、財政部提供的土地,初步過濾10個可做為社會住宅的地點,台北縣與台北市各 5處,分別位於台北縣林口、淡水、中和、三重與台北市大安區、松山區、萬華區。營建署將從這10個地點,擇定3至4處興建社會住宅,預計2週內公布地點。
行政院長吳敦義下午率江宜樺、財政部長李述德、國防部長高華柱、營建署長葉世文等相關官員向總統馬英九、副總統蕭萬長簡報「社會住宅實施方案初步構想」,台北縣長周錫瑋、台北市副市長林建元等人也與會。
江宜樺晚間召開記者會轉述,政府推動社會住宅,確定以台北都會區優先辦理;租金補貼為主、興建為輔;多元興辦方式;以適度分散、混合居住的模式興辦;中央政府引導、地方政府主導、優先獎勵民間興辦 5大原則。
他說,多元興辦方式包括直接由地方政府興建、從政府興建的合宜住宅中提供一定比率作為社會住宅、獎勵民間參與辦理、設定地上權、運用現有空屋等方式。而以混合居住的模式興辦,則是為消除貧民窟標籤化的問題。
政府推動社會住宅,設定短期與中長期目標。他說,經過營建署初步選址結果,短期可行的台北市、台北縣各有 5處可興建社會住宅,未來2週內先從其中挑選3至4處立即辦理,預期提供1000戶以上的住宅。
江宜樺表示,除興建社會住宅外,也會納入社福體系,希望透過社福體系,協助弱勢族群脫貧自立。至於中長期目標,則挑選國防部眷改土地及財政部經管的500坪以上國有土地。
江宜樺轉述,馬總統聽取報告裁示,無法透過租金補貼租到合適住宅的弱勢者,政府有義務提供公有出租住宅,希望短期做法可達立竿見影效果,回應弱勢團體需求。
他轉述,馬總統認為社會住宅政策不應單獨看待,應與教育部、交通部等相關部會以及地方政府協力。馬總統希望社會住宅不只提供給弱勢族群,也要考量在台北都會區就學青年與就業的單身青年居住需求。
馬總統裁示,針對台北大都會區就學青年學生,在就學期間,由於學校宿舍不足需在校外尋求居住場所,需要解決的居住問題,請教育部儘快跟國有財產局相關單位協商尋求公有土地,興建青年學生宿舍或學舍,解決居住問題。
針對外地至大台北都會區就業的單身青年,江宜樺轉述,馬總統請內政部檢討整合住宅補貼實施方案中,對單身年齡的限制,並考慮租金補貼金額,是否就地區、收入級距予以更細緻周詳規劃。
媒體詢問租金補貼額度?江宜樺舉例,若大學生在外租屋1個月租金新台幣8000元,未來租金可以打7折,一定會比市價便宜,以減輕年輕人租屋負擔。
此外,營建署針對推動社會住宅,預計舉辦北、中、南區座談會及實際需求調查,也會加速研擬社會住宅實施方案及社會住宅法草案立法工作。
在周錫瑋的建議下,營建署與台北市、台北縣將在1個月內合辦「空屋媒合博覽會」。內政部與財政部、國防部、教育部也會針對青年學生及外出工作者的租屋需求,研擬具體可行方案。
媒體詢問推出社會住宅政策是否有選舉考量?江宜樺表示,和選舉無特別關係,下個月公布3至4處社會住宅地點後,明年會一批批推出,形成長期的住宅政策。他預估,首批社會住宅推出後,可能供不應求,未來會進一步進行實際需求調查。991031
文章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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