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0日 星期四

大林電廠案 環署重組專案小組-發電機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台北26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環評決議對台電大林電廠溫室氣體的減量要求,台電向行政院訴願會提訴願,結論為撤銷溫減要求,連同審查結論一併刪除處分,因此將重組專案小組再行審查。


發電機


環保署召開環評委員會議,臨時提案為「台電大林電廠更新改建案」,討論環評結論遭行政院訴願會撤銷的後續處理。

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表示,台電公司大林發電廠更新案,先前經環評大會表決通過,要求設置 2部80萬瓩的發電機組,並對溫室氣體減量提出 8點原則。但台電認為超出永續政策綱領。

葉俊宏說,永續政策綱領提出全國二氧化碳排放減量,目標設定2016年至2020年間回到2008年排放量、2025年則回到2000年排放量;環評審查結果對台電要求提前4年達成,的確比政策、法規還嚴格。

雖然此次環評遭行政院訴願會撤銷,葉俊宏說,此為個案、非判例,環評審查仍會從嚴要求。

另外,葉俊宏說,台電表示大林電廠更新產生利益為新台幣數百億元,整個台電碳排放減量卻需投入4000億元資金,實在不符「比例原則」。

列席會議的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表示,今天會議結論為大林電廠發電機組由原設置4座改為2座,另對附近居民健康風險評估為每 5年追蹤一次,台電都沒有提出異議,環保署也僅就溫減部分重組專案小組審查;對此結論,他鬆了一口氣。990726

文章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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