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9日 星期二

海協會回函ECFA今生效


海峽交流基金會今天發函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已完成「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和「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相關程序,海協會隨即回函確認,兩項協議明天生效。



明天也是兩岸打破長期僵局,簽署「金門協議」廿周年的日子。在兩岸恢復制度化協商後,ECFA及智財權協議在同一天生效,別具象徵意義。

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楊毅下午表示,生效日期完全是因為海基會今天來函,依照協議,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後第二天生效。

民國七十九年九月十二日,兩岸打破長久對立、互不往來的僵局,雙方基於人道安全考量、擱置政治爭議,在金門磋商兩岸刑事犯和刑事嫌疑犯海上遣返事宜,簽署「金門協議」,以協商代替對抗,為兩岸良性互動奠定基礎。

【台北訊】海基會昨天上午通知大陸海協會:「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與「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我方已完成相關程序。海協會下午隨即函覆通知,雙方同意九月十二日生效實施。

海協會回覆說,大陸除了確認已做好該兩項協議生效的相關準備外,並通知雙方完成換文程序,且同意於十二日正式生效實施。

海基會指出,立法院於八月十七日第二次臨時會審議通過ECFA與智慧財產權保護二項協議後,並將審議結果函覆行政院。在該兩項協議完成相關程序後,陸委會十日已授權海基會就兩項協議的生效日期,立即與海協會進行聯繫確認,並以書面完成相互通知的程序。

文章來源: 台灣新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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