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6日 星期日

失能險-日租套房毫無保障


針對媒體披露:包括:高雄、台北、台中等都會城市,近來出現不少「日租型套房」,透過網路促銷提供住房服務。對此,觀光局發出聲明,強調這一類住宿屬於非法營業,一方面旅客不必辦理登記,一方面也無法提供公共安全的保障,例如並未投保意外險,沒有執行年度定期安全檢查。眾多隱藏在公寓大廈的小套房,也會造成住戶的困擾,民眾應該避免租用。(彭群弼報導)
失能險


觀光旅館查報中心主任楊永盛表示:一般旅館或民宿,對旅客住宿權益以及安全維護,都有完整法規及要求。但所謂的日租型套房,一般是民眾將無法出租或出售的房屋或房間,加上家具之後,在網路上提供民眾租用。但事實上,一般旅館或民宿,申請營運時,都必須符合建築消防等法規。但一般住宅,不可能符合類似的標準。其次,觀光局每年都會依法執行建管、消防、安全、衛生等方面的聯合稽查。至於日租套房,只是大廈的閒置樓層或房間。

至於「日租」與一般民眾在外租房子有何不同?法律的界限何在?

對此,觀光局表示:日租型房間沒有「公共安全設施檢查;,也沒有投保公共安全意外責任險。所謂的「租屋」,應該是屋主提供民眾長期租用,並非短期到單日或一週,日租套房的對象,也並非一般租屋的特定對象,並簽有契約,一旦涉及短期「非特定對象的租用,已經涉及旅館業務的範圍,沒有取得旅館執照,擅自經營的業者,依法取締可開罰。為了維護公共安全以及保障消費者權益,觀光局已督促地方政府成立專案小組,依法查處,並加強提供旅客合法住宿資訊。民眾不要貪圖省小錢,增加在外住宿的風險。

文章來源: 中廣

文章轉載: http://hotsp.iphone-seo.info/new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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