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0日 星期四

>烏龍判決頻傳 民間籲速立評鑑機制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民間團體發起「白玫瑰運動」25日上街抗議法官烏龍判決,讓許多受害者在司法上找不回正義。23日上午,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舉行記者會,提出民間版本的「法官檢察官評鑑法」草案,希望立法院將評鑑機制列為優先法案,莫讓人民繼續忍耐不適任法官。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民間團體23日提出民間版本《法官檢察官評鑑法》草案,希望立法院列為優先法案審理,終結隱忍多年的司法民怨。(圖文/郭晉瑋)

法院驚爆貪瀆案,接二連三的荒謬判決更遠離民眾一般認知。司改會表示,法官法修了20多年還沒過,至少先通過評鑑機制,別讓無辜人民透過司法途徑尋求正義只能碰運氣。

只重邏輯 同理心不足目前進入法界擔任公職的平均年齡約27歲,民間司改會董事林永頌指出,這些年輕人在司法人員養成教育中,注重邏輯思考與法條運用,缺少培訓人文素養,與社會議題接觸不深,判決時往往不具同理心。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曾遇過因勞資爭議而上法庭的個案,一審資方敗訴,到了二審,資方願意增加資遣費,但工會幹部不接受,因為勞方爭取的是「工作權」。「沒想到法官居然質問工會,工作權有這麼重要嗎?」孫友聯說,法官是終生職,當然不知道工作權重不重要啦!

雖然正義天秤應該傾向弱勢一方,但弱勢族群在法庭卻得不到應有的正義。原因就出在司法人員的養成教育。「27歲進入法界的年輕人算得上成功人士,他怎麼理解與他不同階級的人?」林永頌說,教育養成應該增加更多人文與社會議題的認知理解。

他強調,法官判決荒謬並非今年才有,法官不應只守住「不貪瀆」的最低門檻,更應增加對社會的了解與同理心,否則,荒謬判決只會層出不窮。

設立超然評鑑委員為了評比司法人員適任與否,民間推出「法官檢察官評鑑法」草案,林永頌說,雖然已有評鑑辦法,但委員會設在司法院下,委員都是自己人,所以評鑑無法發揮功效。他們主張應由獨立的基金會評鑑,民間代表需過半數,避免司法人員官官相護。

林永頌建議,每年至少進行一次一般性評鑑,接受民眾主動檢舉進行個案評鑑,對外公開評鑑結果。

林永頌認為,台灣法律並不糟糕,而是執行者讓法律運作上充滿問題,推動評鑑制度是改善司法環境的第一步,民間司改期待兩個政黨能夠支持推動改革。

文章來源: 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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