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0日 星期四

>立報?報聯播:藍綠惡鬥下被犧牲的「陸生三法」


【?報台北訊】立法院臨時會於8月19日三讀通過「陸生三法」修正案,有限地承認大陸學歷,與歧視性地開放大陸學生來台就讀大專院校。

此次修正案將「一限二不」條文入法,也就是限制採認大陸醫事學歷、陸生不得報考國安機密相關系所、沒有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參加公務員及專門職業與技術人員考試。另外,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限制大陸地區學生進入大學修讀學位期間,不得於校內及校外從事專職或兼職工作;大陸地區學生的學雜費收取標準,不得低於國內私立大學最低收費標準。同時,教育部長吳清基也表示,採認大陸學歷將不溯及既往,不過對於特殊的情況,教育部會考慮採取檢覈的做法。

長期從事台灣學生報考大陸高校工作的夏潮聯合會會長陳福裕表示,立法院通過的修正案充斥著對大陸學生歧視性的待遇,使得整部法案形同一部身分歧視的惡法。就拿附帶決議中限制陸生工讀的禁令,明顯違背內政部公佈的「外國留學生、僑生工作許可辦法」,該辦法允許留學生經過申請,每週最長可工讀16小時。如果,外國學生、僑生可依法在台工讀,為何陸生必須受到限制,顯然這是一種身分的歧視,而無關於是否影響台灣學生就業問題。此外,藍綠惡鬥的政治角力更是斧鑿斑斑的體現在整個修法的過程,其中有關不承認大陸醫事學歷一項規定,說穿了根本就是選票考量。實際上大陸醫事教育的良瓠根本與民眾醫療品質無關,任何人想要在台灣執業,還是要通過證照考試一關,該項規定與其說是為了照顧國人健康,毋寧說是為了黨派利益的政治計算。

已取得中國社科院博士學位的徐文忠亦指出,大陸學歷將不溯及既往的規定本身就是違返憲法。恰恰就在今年三月,教育部才正式承認教廷大學學歷,並且如同過去承認其他國家或地區學歷一般溯及既往。大陸學歷承認不溯及既往的規定明顯與過去的慣例與做法不合,顯然這是對已赴大陸就學的台灣學生一種懲罰性與歧視性的規定。如果教育部部長對大陸學歷將不溯及既往的說法成為法律事實,那麼,將明顯違反憲法第七條保障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權利。

「陸生三法」中各種身分歧視的規定,或許正是台灣藍綠政治惡鬥下的產物,它所代表的各種違反人權與違反憲法的規定,值得我們正視與省思。

文章來源: 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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