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

加強取締營建工程污染 嘉市環保局籲做好防污


為有效防堵營建工程之污染,落實「勤查重罰」政策,迄今有704處工地巡查納管,已派員巡查達1,389次,嘉義市環保局表示,施工區外路面污染及車行路徑因未鋪設防制設施或鋪設不完全或未有效清洗等缺失,這也是稽查督促改善的重點項目,目前已有部分營建工地,有連續處分之紀錄,提醒各營建工地應隨時做好污染防制措施,以免違反法令規定而受罰。



嘉義市環保局指出,營建工程空污防制設施,常見缺失項目有工地周界因未設置防溢座、全阻隔式圍籬或圍籬設置不完整,導致粉塵散落至工區外、工地出入口未有效使用加壓沖洗設備清洗進出車輛之車體及輪胎,或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造成空污問題,營建業主若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至第15條規定設置防制設施者,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現場查獲污染事實時,將再依行為法進行取締,故提醒營建工地應儘早做好污染防制工作,以免遭取締告發。

截至目前為止,營建工程依法告發19件,違規行為包括有車輪夾帶廢土污染路面、廢建材隨意堆置、未設置完整污染防制措施而違反管理辦法等違規行為。遭告發之營建工地經限期改善期滿複查,多數均能完成改善,但仍有少數心存僥倖或屢勸不聽者,對此該局奉勸營建業者切勿存有「罰錢了事」的心態,若經告發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即進行連續處分。業者若有相關問題可至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網站查詢相關法令規定或電洽該局專線(05-2251775轉110或203)。

文章來源: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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