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灣高等
法院法官羅紀雄上個月被依貪汙罪重判11年定讞,檢調單位隨即派人24小時監控,防止他潛逃,未料羅2日從北市羅斯福路大樓住處擺脫跟監,目前行蹤成謎,讓檢調灰頭土臉,但研判他並未出境,人還在北部地區。
羅紀雄被控收受賄款、改判吸毒被告無罪,全案歷經七度發回更審,最高
法院8月26日駁回其
上訴,全案定讞。羅被依貪汙罪及枉法裁判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褫奪公權7年,並沒收賄款100萬元,這是首件法官被認定構成枉法裁判罪的案件。
本案更四審時,羅紀雄獲判無罪,被解除限制出境,判刑定讞後,鑑於花蓮高分院前法官張炳龍潛逃大陸的前例,最高
法院再度對他限制出境,台北地檢署執行科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全天候監控,每天指派兩組調查員、每組2人輪流監控;羅對此非常不滿,抱怨侵犯隱私和人權。
羅紀雄住在北市羅斯福路2段一棟12層高的住商混合大樓,緊鄰古亭捷運站,大樓的頂樓相通,一樓左右兩旁各有一個出入口,門牌分別是41號及49號,透過頂樓可以從一個門進、另一個門出,羅紀雄可能就是以此方式擺脫跟監。
文章來源: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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